解读《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召开
1月15日,解读《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我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和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在全区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补齐公共卫生体系短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广西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72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一个行动目标、七大专项工程、五类资金渠道、六项保障措施”。
一个行动目标
到2022年,全区公共卫生领域突出短板基本补齐,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覆盖城乡、灵敏高效的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多层次、立体化救治网络基本建立,中医预防救治能力全面提升,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反应及时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基本建成,全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先进水平。
2020年至2022年,计划投入430.30亿元,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七大工程项目3022个,实现“三个全面达标、三个全面覆盖、一个全面提升”,即全区各级疾控中心全面达到国家标准,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全面达到国家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全面达到国家标准;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县级全覆盖,县级以上传染病医院(传染病区)全覆盖,县级以上120急救(指挥)中心全覆盖;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布局建设区域医疗中心,每个县至少建成1所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水平的乡镇中心卫生院。
七大专项工程
一是实施传染病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配备移动检测实验室和设备。实施项目225个,计划投资13.19亿元,已全部在2020年实施完成。
二是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各级疾控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设备配备,建设自治区疾控中心菌毒种库、生物安全三级(P3)实验室等,加强市级疾控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建设,改善县级疾控中心基础设施、设备条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3年共实施项目128个,计划投资46.84亿元。
三是实施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布局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区域性等三级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市级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全面建设县级医院传染病区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哨点)。3年实施项目1454个,计划投资116.43亿元。
四是实施卫生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建设完善自治区、市、县三级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卫生应急队伍和120急救(指挥)中心,重点建设自治区紧急医学救援中心与卫生应急技能培训中心。3年实施项目318个,计划投资27.06亿元。
五是实施卫生监督执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自治区、市、县规范化卫生监督执法机构,配置卫生监督规范化、标准化装备,加强乡镇重点单位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实现卫生监督领域全要素、全流程、全覆盖监管。3年实施项目329个,计划投资19.09亿元。
六是实施中医药预防救治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中医医院传染病区、区域中医紧急医学救援中心,提升县级中医(院)医疗机构服务能力。3年实施项目116个,计划投资44.69亿元。
七是实施医疗机构救治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提升县级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能力,重点支持业务用房建设和配备医疗设备,推动重点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3年实施项目452个,计划投资163.00亿元。
五类资金途径
资金途径方面主要包括:一是申请中央投资补助,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国家各相关部委的补助资金。二是2020年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三是政府专项债券。四是自治区补助资金,包括自治区本级基本建设投资和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等。五是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包括市、县从本级预算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六项保障措施
体现在“六个强化”: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项目管理、强化资金支持、强化人才支撑、强化跟踪考核,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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