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31家企业被认定为“三合一”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近日,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发文,认定全省首批“三合一”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1家。
今年以来,丽水市持续加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梯队培育力度,旨在通过示范引领、典型带路,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能力,积极依托自主创新实现转型升级。
今年5月,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局联合印发《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明确丽水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为专利类、商标(地理标志)类、版权类,并对各类别示范企业申报条件、认定程序、监督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为丽水市认定“三合一”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提供文件依据。
同时,丽水市加大政策引导。市市场监管局协同市委人才办出台《关于印发丽水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科技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操作细则,将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新认定奖励资金提升至10万元/家。该政策的出台,不仅为培育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提供政策保障,也极大提升了企业申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积极性。
据了解,在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类别认定中,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类示范企业认定由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版权类示范企业认定由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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